简体 繁体

渔业节能减排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内动态
宁夏进一步压实渔业绿色发展责任
作者:    来源:宁夏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7-03 17:23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经请示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1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0厅(局、委)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切实将《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助力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期,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表》(以下简称《任务表》),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相关厅、局、委及各市、县政府印发,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任务表》梳理出20项重点工作,即: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积极拓展养殖空间、着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积极发展水产流通加工、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强化渔业品牌建设、重点推进池塘尾水治理、着力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生产经营体系、规范种业发展、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养殖权交易保障、强化执法监管和强化责任落实。逐项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细化了61条落实措施,建立任务表。对所有重点工作倒排工期,分为“年内完成”和“持续推进”两大类。其中年内限期完成的任务三项,即:2020年6月前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2020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2020年全面完成已颁布规划的13个县(区、市)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沪ICP备09044632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43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