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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机所公共实验室收费细则(试行)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渔机所    发布日期:2017-05-20 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公共实验室收费原则
   所内用户收取耗材、及仪器维护等成本费用。所外用户, 除以上费用外,还需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协商确定。具有合作研究合同的,按合同规定收费。

   (二)公共实验室收费细则
   所内划账,所外转账或支票支付,由财务处开具发票(发票内容: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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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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