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加强实验室化学品、仪器设备和卫生安全的管理,保证实验室分析工作 “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公共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细则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督查实验室日常卫生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技术人员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严格卫生责任制,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明显污渍、实验台清洁整齐、水槽不堵塞。
2、负责检查实验室日常安全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设备安全,实验室最后离开人员必须检查仪器、实验室门窗、水电气路、废弃桶等,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二)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
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申购要求、化学品标签要求、储存要求、使用要求、处置报废要求等内容按照《渔机所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1、实验室的卫生要求
创造整齐清洁的工作环境是实验室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的重要方面。科研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实验室的环境与设施。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实验仪器设备及操作台面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得堆放杂物,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废损物资,要求整洁通畅。
实验室日常卫生安排:
(1)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人负责打扫。
(2) 仪器、设备的保洁工作,仪器设备用完后,要盖好罩布,罩布定期清洗,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3)楼外环境、楼内门厅、楼梯、走廊、卫生间等由清洁工清扫,大家共同维护。
2、实验室的水电设施要求
保证通风、照明、温湿、网络控制等设施完好,保证水、电、气管道布局规范、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对有温湿度要求的实验室应做好控制设备的保养工作,并在实验时做好温湿度纪录。
在实验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的警告标志。
3、实验室的消防要求
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将灭火器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灭火器挪为他用。
4、实验室的门禁要求
严格实验室门禁权限和钥匙的管理,门禁权限及钥匙的配发应有相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向实验室无关人员开放门禁权限,不得将钥匙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及实验区域。确因调试、维修、保养等工作需要,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属于参观性质的应经所领导或科研处领导批准,并由本实验室的有关人员陪同方能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的其他安全管理要求依照《渔机所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