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的通知》,部署安排“十二五”期间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工作。
农业部此次通知明确“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并提出“十二五”期末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原则上不突破2010年控制指标。为了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捕捞强度与海洋生物资源可捕量相适,通知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管理措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渔船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渔船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渔船建造等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渔船流转和登记管理,加强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二是规范渔具渔法,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坚持渔具渔法规范化管理,坚持并不断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努力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继续鼓励渔民减船转产,完善渔区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执行渔业油价补助政策。四是强化执法管理,确保渔船管理制度实施。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渔业执法工作。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把渔船控制目标纳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另据报道,2002年我国捕捞渔船总数(不含专业远洋渔船):船数237 928艘,功率数14 232 305 kW;2010年控制数:船数207 928艘,功率数12 962 642 kW;2015年控制数(包括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但不含专业远洋渔船):船数200 509艘,功率数12 368 548 kW。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