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捕捞是漳州市的传统产业,一直以来该市渔民大多数使用木质渔船在近海海域进行捕捞作业。近年来,由于捕捞强度日益增大,近海渔业资源日益枯竭,传统木质渔船由于吨位小、续航时间短、抗风能力差,致使生产效益逐年降低,海难事故频繁发生。针对上述情况,该市渔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扶持、引导渔民更新改造老、旧、小渔船,加快发展大马力钢质渔船,对提升渔业发展质量、渔民增收增效、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以及近海资源保护等起到积极作用。
引导民间合作,整合指标造大船
渔民要淘汰落后的捕捞工具转而建造大型渔船,首先面临的就是国家对海洋捕捞业实行控制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总量的“双控”政策这一瓶颈,面对马力指标从何而来的难题,漳州市通过引导渔民拆解小马力渔船,整合马力指标,开展股份合作等形式共同建造发展大马力渔船,使这一问题得到顺利解决。自2008年以来,该市已拆解小马力木质渔船约1120艘,同时通过从浙江、泉州、福州等外省、市进行调剂,使全市每年新增的钢质渔船数量逐步上升,据统计,2008年,全市增加了187艘,2009年增加257艘,2010年增加了300余艘。目前,全市钢质渔船总数已达1550艘,比2007年底翻了将近一倍。
拓展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
建造1艘100吨位左右的钢质渔船需要资金300余万元,因此大部分渔民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才能解决资金缺口,但又苦于缺乏抵押物,“抵押难”成为渔民融资的最大瓶颈。为此,漳州市渔业部门积极与银行、保险等相关金融部门协商配合,采用银保互动开展渔船所有权抵押贷款的方式,顺利解决融资问题。渔民只要用“三证一单”(渔船所有权证、渔船捕捞许可证、渔船检验证和保险单),经渔业部门登记鉴证就可设置抵押,每条钢质渔船最高可贷款1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仅东山县就有201艘渔船得到货款10780万元;至2010年,全市共办理渔船抵押贷款1000余艘,融资总额达6.6亿元。
“小改大”“木改钢”,促进渔业升级
通过积极扶持鼓励渔船“小改大”、“木改钢”,漳州市长期存在的捕捞渔船小船多、旧船多,木质渔船多的“三多”现象得到较大改观,至2010年底,钢质渔船占全市捕捞渔船的比重比2008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已占全市60马力以上中型渔船总数的61%,有力地推动了海洋捕捞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生产效益大幅提升。据统计,一条300马力的钢质渔船每年可创产值约200万元,比转型前的木质渔船效益提升近50%。2010年,该市海洋捕捞业实现产值35.5亿,比增3.5%,渔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1万元,增幅超过了10%。
二是促进资源环境保护。钢质渔船由于在船型设计、滤水性能以及主机与推进系统的匹配等方面都优于木质渔船,因此省油节能的优势相当明显。以400马力同样作业类型的渔船为例,钢质渔船可比木质渔船节省燃油16~18%;以目前柴油每吨8000元价格计算,渔民每天就能节省1000多元。同时,由于钢质渔船续航时间长,促使渔民将海上捕捞作业场所从近岸海域逐渐向外拓展,作业范围从以前的100海里以内拓展到200至300海里,甚至更远。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市在海洋捕捞总量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台浅、澎湖等外海渔场的捕捞产量每年上升约3.5%,近海捕捞产量则有相应减少。在调整过程中,该市还逐步减少拖网作业渔船,转而发展笼壹、灯光围网、敷网等对资源环境较为友好的作业类型,也使渔业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养护。
三是海上安全更有保障。由于钢质渔船吨位大、稳性好、抗风能力强,同时船上配备了先进的卫星导航、通讯、救生、灭火等安全设备,海上生产的安全性能明显改善。近年来,漳州市海上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事故发生数、死亡失踪人数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指标均实现逐年下降的良好势头。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