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渔业捕捞业近年来在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要归因于渔业技术和作业上的改进,但更主要的应当归功于渔业管理的改进。其中包括通过政府有针对性的对捕捞船队进行结构调整,以及通过捕捞配额和捕捞许可结合使用进行的有效调节。澳大利亚捕捞业也一直在探索并尝试各种提高渔船燃油效率的措施,如得到政府支持的数个研究项目改变了澳大利亚捕捞业的作业惯例。这些项目包括2005年的渔业捕捞能效评审、2006年的渔船能源调查程序的开发与落实等,以及通过对各种减少燃油使用方法的宣传等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在澳大利亚捕捞业中目前有许多可以采取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措施。
替代燃料的使用目前还不具备经济可行性。目前也没有针对渔船的可实用的低二氧化碳排放替代燃油。2007年针对渔船替代燃油进行了替代燃油降低成本及减少排放潜在能力的调研,对低质量的轻质油(船用轻柴油/船用重柴油,MGO/MDO)、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鱼油、乙醇和氢气等燃油种类的调研结论指出,目前在澳大利亚还没有能解决替代燃油高成本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调研还指出了与使用替代燃油相关的需要加以注意的一些事宜,包括:海上安全风险(气体燃料,乙醇,氢气),船上的储存问题(储存气体),难以获得的问题(生物柴油),与作为食品用途时的价值竞争(鱼油,谷物),无供应问题但硫排放增加(MDO,MGO)和成本问题(生物柴油)等。虽然通过技术改进有可能减少燃油使用,但这通常会产生非常明显的成本等问题,包括替代燃油在船上的储存问题。而已有的这些技术改进措施也并不能带来最大程度的减排。单独使用高能效技术并不能带来很明显的节油。而国际经验尤其是新西兰捕捞渔业中的高能效渔具普遍地不能产生可度量的节油效果。渔具(如渔网、渔篓、拖网和延绳钓等)的运作所产生的燃油消耗只是总油耗的一部分。
在澳大利亚,良好的渔业管理已经产生了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回报。减少燃油使用,进而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有效方法是包括减少渔船数量/捕捞努力量在内的渔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在2005年末,澳大利亚政府推出了“确保渔业未来”的渔业结构调整一揽子方案。其中的一个关键措施是捕捞许可的回购,允许捕捞作业者自愿地从渔业捕捞行业中退出。实施对退出机制提供便利及减少捕捞能力(渔船数量)等措施,提高了整个澳大利亚捕捞业的利润,而提高利润的重要原因是减少燃油使用。在2003-2009年间,澳大利亚的作业渔船数量减少了约50%,2005-2009年间减少了32%,达到了最合理水平。只此一项所实现的能效相当于减少排放35%。结构调整方案还采取了渔业管理方法上的改进措施,如通过阐明个体产权和个体可转让配额,从而有利于提高包括燃油效率在内的运营效率。这些管理措施本身就提供了最大的减少耗油效果,而更进一步的技术解决方案(在经济上可行的)可能也至多只能提供有限度的总体减排效果。
(本网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