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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节能减排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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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水鱼虾养殖氮磷污染负荷及能耗分析
作者:    来源:(渔业研究 2019,41(5))    发布日期:2019-11-22 16:4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目前有关山东省水产养殖污染负荷和能源消耗的研究和分析尚属空白,全省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缺乏基础数据的支撑。为此,根据山东渔业统计年鉴,重点对海水养殖的氮、磷污染负荷和工厂化和池塘养殖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对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山东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氮、磷污染负荷和能耗估算

海水养殖氮、磷负荷估算采用竹内俊郎法,基本原理是从投喂饵料的营养成分中扣除蓄积在养殖生物体内的量,剩余的即是环境负荷。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的能耗主要为增氧能耗和进排水能耗。据此思路建立氮、磷环境污染负荷的计算公式,以及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的能耗计算公式。由建立的公式计算出海水鱼类氮、磷污染负荷分别为147.90和16.00kg/t,虾类氮、磷污染负荷分别为64.03和22.10kg/t。根据2017年山东省渔业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推算,全省海水养殖氮、磷污染负荷总量为2.63×104和0.48×104t。其中海水鱼类和虾类的氮负荷总量分别为1.82×104和0.81×104t,磷负荷总量分别为0.2×104和0.28×104t。根据2017年山东省渔业统计年鉴,全省工厂化产量为11.417×104t,养殖水体1.05×107m3,全省海水池塘面积为11.1352×104hm2。根据公式计算出,工厂化养殖年增氧耗电量为1.43×108kw·h,年抽排水耗电量4.21×108kw·h。海水池塘增氧年耗电量1.60×108kw·h,抽排水年耗电量1.02×108kw·h。由此计算出,山东省海水养殖能耗约为8.27×108kw·h,其中工厂化养殖的进排水过程能耗达到了4.21×108kw·h,约占全部能耗的50.91%。工厂化和池塘养殖总产量为47.1×104t,单产耗电量达1.76kw·h/kg。按1kw·h约合0.404kg标准煤换算,耗电折合标煤量为33.4×104t标准煤。海水养殖产值为904.57×108元,则能耗水平为0.037t标煤/万元产值。

氮、磷污染负荷和能耗地域分布

氮污染负荷最高值出现在烟台,其次为青岛,磷污染负荷最高值出现在滨州,其次为烟台;氮、磷污染负荷的最低值同时出现在日照。氮磷污染负荷的差异可能是养殖规模和品种所致,烟台和青岛的氮污染负荷主要源自海水鱼类的养殖,滨州的磷污染负荷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对虾养殖的快速扩张。工厂化能耗的最高值出现在烟台,其次为日照,最低值出现在东营。然而东营的池塘养殖能耗最高,最低值出现在日照。

节能减排建议措施

一、合理规划养殖规模。以养殖容量为基础,合理规划优势品种和新品种的养殖规模,可以有效管控污染负荷和能源消耗。

二、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展开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技术、鱼—贝—藻—参多营养层次综合水产养殖等节能减排技术模式的推广。同时引导养殖主体应用鱼光互补等节能环保产品,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三、尽快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构建统一、完整、科学、动态和开放的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体系,在急需的循环水养殖方法、水处理机械设备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对渔业节能减排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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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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