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执法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3月1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启动,近50尾中华鲟和20万尾四大家鱼放流长江。
从当日起,长江流域开启长达4个月的禁渔期,较往年提前并延长1个月。沿江15个省(市)开展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
据中国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介绍,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态环境状况堪忧。目前长江四大家鱼的产卵量仅相当于建国初期的3%,野生中华鲟已连续3年未监测到自然繁殖,江豚仅剩千余头,数量比大熊猫还稀少。
针对专家“长江流域至少休渔十年”的建议,韩旭表示,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推进长江保护的过程中还要考虑渔民的生计问题,相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和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同时,为了减少延长禁渔期带来的损失,沿江各地将对渔民给予适当补贴。
长江流域禁渔期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全流域统一实施的禁渔期制度,也是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后国家层面设定的重要内陆水域休禁渔制度。从2003年开始,中国大小江河每年从4月1日起,都会实行三个月的禁渔。
中国农业部组织水产专家对全国各大江河渔业资源进行摸底后发现,3月份正是鱼类怀卵期,4月至6月是排卵期,过去4月份才开始禁渔,导致大量种鱼被打捞上岸,反而影响了鱼类的繁殖。
调整后的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开始实施,至6月30日24时结束。禁渔时间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长江主要干支流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农业部将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