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渔业节能减排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内动态
“十二五”福建省每年新建100~150艘大马力钢质渔船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渔机所    发布日期:2012-02-13 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福建省现有捕捞渔船3万多艘,数量虽多却普遍存在渔船小、功率小、抗风险能力不高的问题,60马力以上或者44.1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渔船只有9300多艘,即70%左右的机动捕捞渔船都是小马力或木质渔船。2011年,福建省以连江县、福鼎市、霞浦县、秀屿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东山县、龙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试点,开展渔船“小改大、木改钢”试点工作,引导沿海地区渔民群众进行渔船更新改造,将小型或木质渔船改造为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渔船。“十二五”期间,该省计划每年通过淘汰小型或木质渔船制造100~150艘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渔船。到“十二五”末,将淘汰小型或木质渔船1500~2250艘。福建省对符合条件、参与更新改造工作的渔民和企业给予补助。2011年,福建省共新建大马力钢质渔船499艘,拆解815艘小型或木质渔船,并在引导民间合作、拓展融资渠道、开辟绿色通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沪ICP备09044632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43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