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范围内的单壳液货危险品船拆解改造、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过闸小吨位船舶拆解、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以及新建内河示范船,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给予补贴资金。其中,新建示范船的补贴资金、中央航运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的现有船舶拆解改造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其他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比例分担。
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表示,该《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而制定的,以规范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的管理,促进内河运力结构调整和水运节能减排,提高船型标准化率和船闸通过效率。
国家鼓励老旧船舶拆解和不达标船舶改造或提前拆解。《办法》规定,船龄在30年以下且在200总吨以下的京杭运河干线小吨位船舶,船龄在30年以下且在300总吨以下的西江干线小吨位船舶,以及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拆解的,单船补贴金额为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和船舶类型系数相乘的结果。其中,补贴基数为0.1万元;船舶类型系数分别是,干散货船(含多用途船、杂货船)为1,干货驳船为0.6,液货驳船为0.9,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为1.5。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改造的,单船补贴金额为0.06万元/总吨乘以船舶总吨。
对于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的老旧船舶拆解,单船补贴金额为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相乘。其中,补贴基数为0.1万元;船舶类型系数分别是,干散货船(含多用途船、杂货船)为1,干货驳船为0.6,液货驳船为0.9,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液货危险品船、推(拖)船为1.5。
《办法》规定,对2011年9月1日前建造的运输船舶,且船舶总吨位在4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000总吨以下、1000~2000总吨、2000总吨及以上的单船补贴金额分别为3万元、4万元、5万元;核定载客15人以上的客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单船补贴金额为,补贴基数9万元与单位客位补贴额0.11万元/客位乘以船舶载客定额之和。对1000总吨以下、1000~2000总吨、2000总吨及以上加装生活污水贮存舱(柜)的船舶,单船补贴金额分别为1.5万元、2万元、2.5万元。
国家大力支持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建造。《办法》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长江干线省际普通货船,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建造完工的,单船补贴400万元;在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建造完工的,单船补贴300万元。
国家对不同时间、不同功率的新建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也给予支持。《办法》明确,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建造完工的,主机总功率在300千瓦以下的单船补贴85万元;主机总功率为300千瓦~600千瓦的单船补贴105万元;主机总功率为600千瓦~1000千瓦的单船补贴120万元;主机总功率在1000千瓦及以上的单船补贴140万元。在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建造完工的,主机总功率在300千瓦以下的单船补贴63万元;主机总功率为300千瓦~600千瓦的单船补贴78万元;主机总功率为600千瓦~1000千瓦的单船补贴90万元;主机总功率在1000千瓦及以上的单船补贴100万元。
此外,对400总吨以上,船型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要求,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满足《内河高能效示范船EEDI基线要求》的新建高能效示范船,国家也将按照不同船型给予相应补贴。
(来源:中国船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