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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 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让路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渔机所    发布日期:2012-11-29 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多哈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中国代表团第一副团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25日表示,发达国家应承担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切实履行义务,率先实现大幅量化减排,为发展中国家腾挪出必要的发展空间。
苏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造成气候变化的责任来说,当前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大部分来自发达国家的累计排放,所以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负有主要责任,他们应承担中期大幅量化减排指标,并在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苏伟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发达国家到2020年应在1990年基础上总体减排25%40%,但目前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力度距这一中期减排目标还有较大距离。既然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已导致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并过多占用了发展资源,就必须为发展中国家腾挪出必要的发展空间。
2012年是国际社会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今年结束,德班气候大会重要成果——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德班平台”)已经启动,各方将在多哈会议上探讨2020年之后如何继续确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实施。
苏伟说,一些发达国家希望借“德班平台”启动之机,草草结束现有的气候谈判框架,按照新的原则和规则,开启新的进程和框架,从而逃避他们应承担的责任,这种想法与“德班平台”的精神是相悖的,不利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进展。
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发达国家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共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但据苏伟介绍,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即将到期,而一些发达国家却未能履约,已落实的部分资金也不符合《公约》框架下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性质,很多发展中国家未得到应有支持,相关信息也不透明。而对于如何为长期资金融资,也没有确切说法。由于近年来世界经济不振,发达国家鼎力支持基金的资金吸纳和分配的可能性不大,弥补基金缺口困难重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将于26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开幕。苏伟说,多哈会议对于切实维护《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法律框架、落实各方已达成的共识、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发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希望会议能首先做好巴厘路线图的谈判,确立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时实施,确保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谈判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行。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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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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