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养殖室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支部书记吴凡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所党委委员、支部党员陈军向大家宣贯新修订《条例》与原内容的区别,强调了新《条例》中增加的运用监督执法“四种形态”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在《条例》中的体现等内容。通过宣贯加深了支部全体党员对违纪和违法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随后,支委书记吴凡带领支部党员一起学习新《宪法》的修改内容,并着重学习新《宪法》中对于监督执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
会上,支部书记吴凡强调并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应进一步加强平时的个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和政治素养,在广大群众中起到良好的带头和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