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国内发展动态 > 正文 国内发展动态
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广东将在5年内“两步走”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发布日期:2022-01-17 10:51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系统提升我省渔港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水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省渔港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1月13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庆营在发布会上对《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并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蔡伟科、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志涛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五”以来,广东省实施了56个渔港建设项目,渔港保障渔船有效避风率从2015年的33%上升至65.5%,增幅为全国之首。2021年,广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上,精心设计实施“九大攻坚战”行动,渔港建设攻坚行动正是其中之一。

重点推进“港、塘、海”14项举措

发布会上,高庆营强调,《行动方案》的目标是计划用5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第一个阶段到2022年,对渔港防风减灾、环境整治、渔港经济区建设、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美丽渔场建设、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海洋牧场建设等作出阶段性要求,明确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65%以上。第二个阶段到2025年,进一步提高并量化任务目标,如新增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0个、美丽渔场100个等。

根据《行动方案》,渔港建设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分为推进渔港建设攻坚行动、加快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海洋牧场高质量建设3个方面,可以归纳为“港”“塘”“海”,共14项举措。

“港”,即推进渔港建设攻坚行动,主要开展编制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施美丽渔港面貌提升、推进渔港经济区及渔港项目建设、开展沿海渔港升级认定工作5大举措,计划2022年完成全省17个渔港经济区“渔港一张图”系统建设,推动18个渔港在建项目建成验收等8项目标任务。

“塘”,即加快水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推动渔业产业标准化发展、实施水产养殖健康绿色发展“五大行动”、优化近海传统养殖、推动深远海养殖发展等5大举措,明确6项任务目标。计划到2023年,建成广州、佛山两个养殖池塘省级改造示范市,打造不少于30个美丽渔场、10个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成100个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检小站;2025年建设汕头、惠州、珠海、阳江、湛江“五大”深远海养殖区。

“海”,即加快海洋牧场高质量建设,主要开展推动全省海洋牧场产业化发展、建设珊瑚修复示范场和海洋牧场监管平台、发展“海洋牧场+深水网箱”产业、启动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和海上风电产业建设等4项举措。计划到2022年完成推动海洋牧场产业化发展,启动珊瑚修复示范场建设和海洋牧场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海洋牧场+深水网箱”产业发展;到2025年启动“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和“海洋牧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建设,并先行在珠海万山、深圳大鹏湾以及阳江南鹏岛海域进行试点。

高庆营表示,接下来将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考核评估等各项措施,保障《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力争推动广东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

高庆营在发布会上表示,《行动方案》明确将广州番禺、汕头南澳作为广东省渔港经济区先行先试区。

渔港经济区既是沿海渔业产业的载体和发展平台,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广东高度重视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2019年12月,《广东省委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渔港经济区等3个重大平台,统筹建设饶平、徐闻等17个渔港经济区。2021年7月,“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被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

接下来,广东将继续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针对各渔港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等合理布局,明确各渔港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和实施路径,逐步实现广东省渔港现代化、渔业产业化、产业多元化、渔区城镇化。

渔港经济区在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出台《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中首次提出,是在建设现代渔港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使之形成区域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港产城一体化的沿海渔业产业的载体和发展平台。

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国有12个项目获批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广州番禺、汕头南澳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位列其中。

据高庆营介绍,资金量大是两个项目的共同特点,单个项目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共4亿元,连带吸引其他途径投资,总投入均达到12亿元以上。

赵志涛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文件要求,汕头市委市政府、南澳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自筹资金完成项目规划、解决项目用地储备、落实引进社会资本实施渔港经济区配套项目,计划投资12.84亿元用于建设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中广州番禺被定位为大湾区渔业科创与产业集聚相结合的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对此,蔡伟科表示,《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将围绕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绿色渔港、产业渔港、文渔港“五大渔港”建设目标,聚焦“五个依港”发展思路,实现依港管渔、依港养港、依港拓渔、依港兴业、依港兴城。到2025年,成为广东省“十四五”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0年,构建产业效益显著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建成数字渔业总部经济和国际海洋渔业文化交流中心。

规划期内,该渔港经济区将逐步形成“一港引领、两翼提升、三核推动、四区发展、五镇协同”的总体布局,打造海陆岛统筹、港产城融合、渔工贸游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推动形成集渔业生产、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滨海旅游等为特色的新型渔港经济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共赢。

对于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的建设,赵志涛表示,该渔港经济区拟建设形成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渔获交易、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休闲观光、城镇建设”为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港产城”融合,“渔工贸游”协同发展的现代渔业经济区。

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以“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形成产业集聚、渔港经济区特色形成”三步走为发展思路。预计到2024年,基本完成云澳中心渔港、后江渔港、吴平寨渔港、鹿仔坑停泊区的基础设施改造,从而提高港区卸鱼效率、补给效率、作业安全性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渔船有效避风率100%,渔业总产值达到26.5亿元。预计到2030年,南澳渔港经济区可实现年总产值59.7亿元,各渔港的卸鱼量19.2万吨,年游客接待规模达到900万人次。

打造三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海洋牧场模式

新闻发布会上,现代海洋牧场建设也是发布会上备受关注的话题。

海洋牧场是基于海洋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构建或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或避敌所需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

自2001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以省人大议案的形式推动大规模人工鱼礁建设,拉开了21世纪我国沿海大规模开展人工鱼礁建设的序幕。截至2021年,已累计建设人工鱼礁区50个,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4个,投放人工鱼礁331万空方,海洋牧场面积1335平方公里。其中,养护型海洋牧场示范区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一。

高庆营介绍,广东省海洋牧场项目的推进有效促进了渔业资源恢复,海洋生态修复效果明显,同时还带动了休闲渔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对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目前,广东正研究出台广东省海洋牧场发展规划(2021-2025),加快推进我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海洋生态资源,突破资源环境制约,优化渔业空间布局,推进渔业绿色发展,为实现人海和谐提供示范。具体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打造三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海洋牧场模式,推动海洋牧场与深水网箱、风电产业和休闲渔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人海和谐模式、资源共享模式、养殖产业模式等模式的海洋牧场。

二是大力探索、扶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参与到我省海洋牧场建设和管护中,推动形成“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融资机制。

三是加强智慧管理,提升海洋牧场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提升海洋牧场管护水平,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着力建设“互联网+海洋牧场”模式,搭建海洋牧场立体观测体系,打造具有核心自驱动能力的智慧牧场,实现海洋牧场区“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提高全链条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

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塑造广东特色海洋牧场文化。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海洋、海岛资源优势,努力挖掘和提升海洋文化内涵,重点培育海上垂钓、渔区观光、海洋研学等海洋牧场旅游新业态,打造特色海洋牧场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文化产业;以海洋牧场优质水产品为基础,建立海洋牧场产品产地认证系统,实现海洋牧场产品可追溯,形成以品牌为基础的产品价值提升效应。

广东计划到2022年完成推动海洋牧场产业化发展,启动珊瑚修复示范场建设和海洋牧场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海洋牧场+深水网箱”产业发展;到2025年启动“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和“海洋牧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建设。


打印本页

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沪ICP备09044632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435号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