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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14年1月20日印发的《渔船用柴油机型谱与标识管理办法》废止
作者: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日期:2020-03-16 10:53    字体大小:【大】【中】【小】

农业农村部3月10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柴油机市场环境,现将我部2014年1月20日印发、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渔船用柴油机型谱与标识管理办法》(农渔发〔2014〕3号)废止。

2020年3月31日及以前提出制造或更新改造渔船申请的,选用柴油机的标定功率可按原规定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准功率基础上上下浮动5%;2020年4月1日及以后提出制造或更新改造渔船申请的,选用柴油机的标定功率不得超过《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准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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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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