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在烟台组织召开了山东省北太平洋鱿鱼钓渔船船型论证会。来自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荣成造船有限公司、烟台派格船舶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及石岛分局、青岛分局、龙口分局、羊口分局的共18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北太平洋的环境条件及鱿鱼钓船的作业特点,并借鉴上海水产大学关于北太平洋鱿钓渔场海况情况的研究报告,对我省北太平洋鱿鱼钓船的船型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会专家认为:鉴于北太平洋的复杂海况和恶劣风浪环境,为确保该类船的安全航行和作业安全,有必要对北太平洋鱿鱼钓渔船的主尺度、总吨位及主机功率等作出明确限制。
经过研讨,与会专家认为:山东省去北太平洋专业鱿鱼钓船的船型可采纳上海水产大学关于北太平洋鱿钓渔场海况情况的研究报告,并借鉴浙江省关于北太平洋鱿鱼钓船的管理经验,对我省新增北太平洋鱿鱼钓船的船型做出如下限制:总吨位应不小于250吨,船长应不小于37.00米,船宽应不小于7.50米,主机总功率应不小于441.0千瓦。设计单位在设计该类渔船时,应当满足上述要求。对于已纳入检验管理的不满足上述船型要求的船舶,根据上海水产大学对北太平洋海况和气候特点的研究,可采取如下措施:作业时间自每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严格加强检验管理,拆除一切与鱿鱼钓作业无关的生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国渔检(船)[2006]8号”文件的规定,每年按照换证检验的要求进行。
(来源:农业部渔船检验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