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水产办公室按照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
一是做到组织落实。为加快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建设,市农委成立了由市水产办牵头、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承办的项目推进办公室,负责项目材料的审核、统一设计的安排、项目评审的组织、项目实施的督察、项目验收的准备等,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是编制年度计划。根据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实地察看调研,总结和分析前一年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各区县(单位)申报年度计划,编制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2007年按计划批复建设了13个项目进行试点;2008年批复建设了33个项目;2009年共批复了93个项目。
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为规范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邀请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水科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和市水产研究所等专家对各相关人员进行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等专题培训。
四是协调专家评审。根据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对于通过项目审核,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水产办配合市财政局农业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水产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专家们按照《上海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规范》严格把关,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建议,由设计和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市农委和市财政再正式批复。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等的要求,为规范标准化水产养殖场项目建设,制定了《上海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项目管理流程》,明确了项目的立项、审批、验收等流程以及各相关单位、各工作环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了月报制度。遵循“建好更要管好”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上海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要求已建成的标准化养殖场必须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六是开展现场交流。今年于5月和9月组织各相关人员在崇明县和松江区召开了2次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现场交流会。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崇明县水产良种场、崇明县新三河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松江区洙桥标准化水产养殖场,交流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设计、招投标、施工、资金管理、审价审计、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对项目已批复而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很有启发。
七是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汇总及分析工作。为保证财政资金用实用好,及时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汇总与分析工作。分析结果显示,2008年、2009年项目资金用于改善养殖基本条件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7.97%,库房及辅助设施建设资金占总投资的15.17%,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和项目建设规范。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