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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江苏省海洋捕捞业减船转产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渔机所    发布日期:2010-04-05 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自2000年《中日渔业协定》及2001年《中韩渔业协定》生效以来,我国渔民一些传统的外海渔场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渔民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大量渔船的作业位置也因此由外海转为近海,这增强了近海的捕捞强度,对近海渔业资源的保护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海洋渔业和沿海渔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农业部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制定了各省、区、市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及功率数的控制指标,并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完成双控指标的基础上,加大减船力度,以实现捕捞强度与海洋渔业资源再生能力相适应的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截止2010年底,江苏省在2002年全国普查的基础上,需压缩渔船2035艘,渔船削减功率达到76342千瓦。江苏省自2002年实施减船转产工作开始,历经9年,剔除2002年及2008年度(2008年度未实施转产项目),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江苏省已经报废拆解渔船2520艘,削减功率100016千瓦,转产人数达到了9979人。目前,2009年度减船转产工作已经进入到拆解阶段,根据计划,将拆解渔船159艘,压缩功率数3760千瓦,转产人数达到429人。

2010年,作为《实施意见》工作开展至今的收官一年,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转产转业和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江苏省2010年度海洋捕捞业减船转产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根据申报统计,2010年将报废渔船103艘,削减功率2589千瓦,转产人数238人。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作为全省减船转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将一如既往,本着严谨慎行、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扎实、稳步推进全省减船转产工作,为完成全省双控指标,保护我省海洋渔业资源作出贡献。

(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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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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