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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印发《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 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作者:数智深蓝    来源:数智深蓝    发布日期:2025-10-09 16:44    字体大小:【大】【中】【小】

疏近用远 转型升级,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工作部署,坚持“疏近用远、生态优先”发展理念,推动渔业养殖由近海向深远海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01 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总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强化政策指导,一体谋划推进,分级分类处置,对近岸养殖“做减法”,对深远海养殖“做加法”。

1.自2025年起,对近岸2海里在《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明确的限制养殖区内,不再新增养殖用海,鼓励现有养殖用海有序疏退,实现“减量控增”。

2.2026年底前,对近岸2海里范围内“无证”养殖用海予以清退,实现“零存量”。

3.2028年底前,对近岸2海里在《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明确的禁止养殖区内,有合法权属的养殖用海,实施有序清退,实现“零遗留”。

4.2028年底前,除不适宜深远海养殖品种用海及确需保留的养殖用海外,引导近岸2海里海面(边界差异≤0.5海里)养殖用海,逐年腾退,释放近岸空间,实现“疏近用远”。‌

5.力争到2028年,拓展深远海开发利用空间,全市深远海养殖规模突破100万立方米,实现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

02 工作措施

坚持“多措并举,稳步实施”,有效对接海洋经济“十五五”发展规划,战略性、兼容性、综合性开发利用近远海海域资源,多维立体分层探索海域使用办法,促进渔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规划利用养殖海域,为“疏近用远”提供空间保障。重构海域使用空间,在近海“做减法”,在深远海“做加法”,为深远海养殖提供充足、优质的空间载体,实现“立体开发、高效利用”。

1.有力清退违规养殖用海空间。依据《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对全市海域范围内未取得合法权属的养殖用海,纳入立案清单,限期全面清理;对禁止养殖区内有合法权属的养殖用海,制定年度清退计划,限期完成清退;对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且不符合公共利益、国家安全需要的养殖用海,依法及时收回使用权,同步做好设施拆除、生态修复。

2.有序疏退近岸养殖用海空间。各地区要利用两个月时间,综合考虑本辖区近岸2海里的海域资源禀赋、养殖方式、开发利用方向、疏退难易程度等因素,统筹把握海面与海底的先后时序、短期与长期的进度计划、宜疏与宜留的合理布局、养殖需求与转型升级的衔接协同等多种关系,制定行之有效的本地区“疏近用远”计划,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精准布局。

3.有效利用深远海养殖空间。释放立体海域空间资源,施行立体分层设权,推进深远海海面与海底“叠加”养殖,促进海域资源集约利用;适度利用限养区空间,对养殖用海承载力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后,适度发展底播养殖、休闲渔业等对生态干扰低的项目;争取国管海域空间,力争国家政策支持,拓展黄海北部国管海域空间资源,为深远海养殖提供“增量空间”。

(二)充分利用鼓励性惠渔政策杠杆,为“疏近用远”提供政策保障。有效发挥惠渔补贴、海域置换、海域使用金减免等政策杠杆作用,以“新型带动传统”“深远海拉动近海”为引领,解决好“近”与“远”统筹发展的问题。

4.吸纳近岸养殖业转型经营。在近岸2海里范围内,打造“垂钓体验、海上观光、串岛旅游、环岛骑行、体育赛事、民宿”等文体旅项目,鼓励养殖主体以海域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实现“传统养殖用海者”转型为“海洋文旅经营者”。

5.吸引近岸养殖户扩容置换。各地区可根据海域资源禀赋,推行“近换远、小换大”政策,按海域使用面积高于1:1比例进行置换,以空间增量变化激励引导海域使用主体,由“近海”向“远海”迁移。

6.减降近岸养殖户迁移成本。各地区因地制宜,对迁移至深远海的养殖主体,按年度或分海域,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降低深远海开发利用的门槛,激发近海养殖主体向深远海主动迁移积极性。

7.带动近岸养殖户“深远”合作。通过“大渔带小渔”方式,采取鼓励性政策、帮扶性机制、融合性手段等措施,引导具备从事深远海养殖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近岸分散养殖海域,化零为整,携手共进。

8.推动深远海设施建设。重点研究出台对深远海设施装备建设扶持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深远海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以完善信贷融资支持体系为保障,加强对深远海养殖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将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仓单等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抵(质)押担保机制。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覆盖面,保障渔业养殖产业抗风险能力。

(三)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为“疏近用远”提供产业保障。以产业融合与技术创新为抓手,提升深远海养殖业竞争力,让深远海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蓝海”。

10.打造深远海养殖项目精品。以长海县、庄河市、旅顺口区等地区为试点,推动建设集“高端渔业养殖、沉浸式海洋文旅、前沿科技示范”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海上综合体,探索北方深远海开发“渔旅融合”新路径。

11.研发适宜深远海养殖新品种。深入实施“深蓝种业”工程,激励科研院所主动参与深远海养殖品种研发,鼓励地方政府在育种、疫病防控、饲料兽药研制、产业链培育等方面增加投入。

12.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链条。科学拓展深远海空间,充分利用海水立体空间格局,发展多层次综合养殖,鼓励发展“渔光互补”“渔游互补”“渔风互补”等海洋经济发展新业态,打造苗种供应、中间养殖、深远海养殖、加工流通为一体的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高效融合发展。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疏近用远”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市场化出让、智慧化监管和安全规范等制度,全面提升深远海养殖管控水平,推动深远海产业高质量发展。

13.优化市场出让配置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实施《大连市海水养殖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进一步完善养殖用海有偿使用制度,提升海洋资源经济效益;落实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管理办法》,有效利用允许适度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建设深远海养殖保障基地。

14.健全用海监管机制。不断加强养殖用海项目、有偿使用管理、海洋执法等监管手段,配合卫星影像、无人机巡查等现代化管控方式,持续规范管理养殖用海秩序,防止“前清后乱”。

15.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深远海养殖设施运营管理安全指南》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养殖户)主体责任,夯实部门的属事责任,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设施装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真正做到产业发展与安全生产齐头并进。

16.全面做好陆海统筹。各地区要树立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工作理念,以推动“疏近用远”工作为契机,加大海岸线整治工作力度,清理岸上违规养殖设施等,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03 工作保障

各地区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海域使用“疏近用远”工作要求,围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聚焦区域发展重点,向海图强,推动海洋经济走向深蓝。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属地海域使用及渔业养殖用海情况,逐宗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等问题,扎实有效推进“疏近用远”工作。

(二)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各地区要严格控制近海新增养殖项目用海审批,科学论证、严格把关、审慎审批。优化深远海养殖用海申请审批程序,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深远海养殖审批质效。

(三)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各地区要正确认识“疏近用远”工作的深远意义,不得采取“运动式”“一刀切”工作措施,要根据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坚持便民利民,尊重历史,化解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利用多渠道、采用多手段,广泛引导有养殖用海需求的个人和企业,规范合理安排养殖生产,激发各类企业参与到深远海养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渔业养殖“向深海走”的社会氛围。

(五)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市海洋发展局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工作堵点难点,跟踪指导工作开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总结汇报,确保“疏近用远”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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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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