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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进入4个月禁渔期
作者:    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日期:2019-03-04 15: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3月1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会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南京市五马渡码头启动2019年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标志着我国长江流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长江流域至今已是连续第17个年头实施禁渔期制度。今年是钱塘江流域纳入长江流域以南相关水域统一禁渔期制度的第一年,也是长江流域刀鱭、凤鱭、中华绒螯蟹取消专项特许捕捞的第一年。从3月1日0时起,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以及海南内陆水域同步实施禁渔。

禁渔期间,流域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将同步组织渔政、公安、海事、水政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长江办已调派相关省市10名渔政执法人员随其所属的5艘渔政船赴长江上、中、下游以及珠江、淮河等水域开展巡航执法督查。

长江办主任马毅表示:“今年是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和实现2020年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常年禁捕的攻坚之年。相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渔民退捕转产,扎实做好禁渔期管理工作。”

长江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上海、安徽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总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并随中国渔政32001船对长江南京段进行了巡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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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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