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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实行限额捕捞制度
作者: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发布日期:2019-08-02 10:15    字体大小:【大】【中】【小】

按照江苏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8月1日12时起,3000余艘渔船将结束伏季休渔期,扬帆远航,出海开捕,其中2700余艘为刺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和灯光围(敷)网类作业渔船,301艘为获得“2019年海蜇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海蜇专项捕捞渔船。

刺网、桁杆拖虾、笼壶和灯光围(敷)网类作业渔船的开捕,将为江苏市场提供梭子蟹、鲳鱼、鲐鱼、鲹鱼、带鱼等鲜活海捕水产品。

为积极推进海洋资源总量管理,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专项捕捞和限额试点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今年江苏将首次实行限额捕捞制度,将海蜇资源专项捕捞作为试点品种,实行捕捞总量控制,全省捕捞总量为6166.9吨。海蜇专项捕捞作业时间为8月1日12时至8月10日12时,江苏准许使用刺网和张网两种作业类型从事海蜇捕捞,刺网网目尺寸不小于110毫米,张网网目尺寸不小于90毫米,海蜇专项捕捞渔船作业期间必须随船携带渔业船舶相关证书证件和海蜇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同时,今年江苏的海蛰交易也将首次由自由交易改为定点上岸交易。

另外,自8月1日开始,所有出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将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由原来的书面签证改为使用渔港通APP电子报告。海洋捕捞大中型渔船还要严格执行渔捞日志填写制度,规范记载渔船捕捞作业、进港卸载渔获物、水上收购或转运渔获物等情况。

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大局稳定,加强海蜇专项特许捕捞管理,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将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和海蜇资源专项管理相结合,统筹省、市、县三级渔政执法力量,组织18艘海洋渔业省调综合执法船队开展为期12天的“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第三次联合执法暨海蜇专项捕捞管理行动”,进一步加大海上和渔港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提前出海偷捕、越界捕捞等行为,重点查扣违法违规出海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和浮子筏,以“最严执法”保障海洋伏休和海蜇限额捕捞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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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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